2018~2019年度獅友優秀子女暨少獅會員「獎學 金申請辦法」、「特殊才能傑出表現獎勵辦法」
2018-12-24
國際獅子會300─C2區2018-2019年度獅友優秀子女及少獅會員獎學金申請辦法:
一、凡本區所屬各分會獅友子女(含直系孫輩)及少獅會會員,達到成績標準:
1.大學技院(學.碩.博士班)-107年度上學期學科成績,平均達八十八分以上。
2.大專院校-107年度上學期學科成績,平均達八十二分以上。
3.高中(職)-107年度上學期學科成績,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。
4.國中部-107年度上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九十分以上。
達到以上成績標準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,均得檢附以下資料,經由各分會向本區推荐申請,核發本獎學金。
- 學校出具之該學期成績證明單-正本(須有分數表示)。
- 身份證-正反面影本
- 學生證-正反面影本
二、本獎學金各組錄取之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:
1.大學技院(含學.碩.博士班)組:錄取前五十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,獎狀一面。
2.二、三專、五專之四、五年級組:錄取前四十名每名新台幣四仟元,獎狀一面。3.高中(職)含五專之一、二、三年級組:錄取前四十名每名新台幣三仟元,獎狀一面。
4.國中部一、二、三年級組:錄取前四十名每名新台幣二仟元,獎狀一面。
三、本獎學金申請日期:自民國108年2月1日起至108年2月28日止(遇例假日提前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由各分會將推荐表寄達本區少獅會委員會收(台中市南區美村路二段186號九樓)。少獅會委員會於截止收件後十日內開會公開評審,按學科成績總平均分數,擇優排列名次,並按前項錄取名額向本區造報受獎名單。
四、受獎名單列登於本區月刊,各組受獎人之第一名,代表該組之受獎人於本區年會中當場接受表揚,其餘各受獎人獎金及獎狀委由各分會轉頒。
五、備註:如有國外成績單,請每科成績A以上才可申請或向學校申請分數,如不符合一概不予以受理。
國際獅子會300─C2區2018-2019年度獅友優秀子女及少獅會員特殊才能傑出表現獎勵辦法:
一、本區為獎勵具有特殊才能之獅友優秀子女(含直糸孫輩)及少獅會員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凡本區所屬各分會獅友優秀子女(含直糸孫輩)及少獅會員,本(107)學年度就讀於國民中學以上之各級學校,自民國107年6月1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,個人具有音樂、美術、文藝、科技、體育運動或其他各種才能,參加「全國性以上」團體賽冠軍及個人競賽決賽,獲得前三名以上名次者,均得檢附主辦單位出具之證明影本、身份證影本,經由各分會向本區少獅會委員會推荐申請獎勵。(團體賽錄取前12名)
三、獎勵方式:視申請個案之傑出才能之事實,分別由少獅會委員會審查簽報本區頒給獎金、獎牌或獎狀等予以獎勵。
四、本獎勵著重於精神鼓勵,如頒給獎金或獎品,每一個案其總值不超過新台幣伍仟元為原則。
五、本項獎勵之推荐申請日期自本辦法公佈日起至民國108年5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,由各分會將推荐表寄達本區少獅會委員會(台中市南區美村路二段186號九樓)。少獅會委員會於收件後隨時採個案審查,合於獎勵者簽報本區於年度結束前獎勵(並得委託推荐之分會代頒),特殊才能傑出之個案,由本區利用各項集會時公開頒獎,如經審查不合獎勵之個案,不予退件。